之前我們回台灣、印尼(簡稱回亞洲)的時候,第一次是一個ND醫院已經離職的護師自願幫我們照顧Bobi一個月。在正式執行之前,德國人都會要求一個像見面會的儀式,就是讓寵物去他們家熟悉一下人和環境,照顧者也要先跟寵物打個照面,後來因為對方對狗的訓練標準不同(她是護師也同時有寵物訓練師的執照),Bobi對她來說太鬆散太沒規矩了,所以我們去把Bobi接回來的時候,對方沒有說「有需要一定要跟他們說」這類的話,如果德國人說要幫忙,就是一定可以,絕對不是客套話,所以也不用不好意思,但是當他們沒有offer這件事的時候就表示沒意願、沒辦法、別找他~
去年我們又要回亞洲,完全沒人可以幫忙顧,我們已經在看各個寵物旅館,看到幾個不錯的,要嘛很遠,不然就是三個月前就該預訂,早就滿了,在我們走投無路的時候,突然另一個護師跟ND說她跟她男朋友可以顧,他們兩個都是跟狗一起長大的,接著就安排了第一次的相見歡,然後時候到了把Bobi送去,我們一直都在擔心Bobi會不會又沒規矩、亂作記號、吃飯不定時還吃得到處都是、人吃東西的時候也要去分一杯羹⋯⋯⋯⋯⋯⋯總之就是個很容易被退貨的傢伙🙄
結果每天這個護師都會傳照片給我們,不斷地說Bobi真的是天使、他們已經不想把Bobi還給我們了⋯⋯⋯他們形容的Bobi完全不是我跟ND認識的那隻,後來我們去接Bobi的時候,他們直接問我們什麼時候要再去渡假?!趕快安排!!!😂😂😂😂😂
後來這位護師跟ND說,她跟她男朋友想養狗,但是房東說不行,他們就去找法條,證實在德國,除非有特殊原因,比如房東有過敏(一定要有醫生證明,對哪一種狗或貓有過敏、完全沒辦法靠藥物控制),而且還要有合理的理由,因為房東又不住那裡,就算會過敏也沒接觸啊!如果沒有特殊原因,房東無權禁止房客養寵物!!!!!
到昨天,ND說他在醫院遇到這個護師,她說她們真的要搬家了,因為房東死活不同意,也沒人會為這種事上法院,所以他們乾脆自己搬家,而且他們已經在看狗了,因為Bobi,他們非瑪爾濟斯不養,他們說以前他們是比較喜歡大型犬,但是跟Bobi相處一個月後,覺得瑪爾濟斯的性格太可愛了,這輩子沒有瑪爾濟斯不行,所以就算他們才剛搬進那間房子,他們還是決定要為養狗搬家,瞬間覺得:腦公啊~小犬又給人家添麻煩了,把人家弄到要搬家啊😳
#這傢伙完全不知道自己搞出什麼事了 #你要給人家負責啦